⑴众所周知,ofo小黄车是国内首屈一指的无桩共享单车出行平台,更为解决城市的出行难题缔造了“无桩单车共享”模式!而据最新消息显示,刚刚更名的ofo小黄车近日却被数人(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诉至法院。
⑵数人(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称,自己拥有“小黄车”文字商标专用权,且这些商标均处于有效期内。被告使用的“ofo小黄车”商标与原告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“小黄车”构成近似。
⑶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第(二项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,被告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⑷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停止使用“小黄车”商标,赔偿原告经济损失,共计万元;支付原告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公证费及律师费等合理费用,暂计.万元。
⑸目前,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。
⑹值得一提的是,ofo小黄车此前因上海第一例不满岁的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致死案,被死者父母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万元人民币!那么这两起关乎ofo小黄车未来的法律纠纷最终又将如何落幕呢?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吧。